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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教育人事网,2023年盐城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阜宁县教育人事网,2023年盐城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江苏省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54名(具体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未就业的阜宁籍2008届及往届专科毕业生可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3、*普通招生计划招收的2008届未就业的非阜宁籍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紧缺专业岗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6、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8月5日至8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地址:阜城大街45号,县*政大楼后面二楼)。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98元,填写《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者符合多个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报名时可以填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三个以内的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必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

⑴考试。考试内容为:近年来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即*哲学基本原理、*思想概论、*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历史知识、时事政治等知识,考试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卷面分按100分计。如具体招聘岗位的志愿人数低于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考试成绩必须要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

⑵考核。主要依据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证件材料和个人档案,按照考核项目积分标准(详见附表二),逐人逐项进行量化积分。

按照考试成绩占80%、考核积分占20%的权重,确定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

4、确定拟聘对象:(1)依据考生岗位志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2)确定拟聘对象体现高分优先的原则,首先根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检索,高分考生优先确定,检索从考生第一志愿到第二志愿,再到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3)如岗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也相同的,则按困难家庭(以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为准)、学士学位、**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的条件顺序依次优先;(4)因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未招满出现空缺的,对考生填报服从志愿,并符合空缺岗位资格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对象。

5、体检:组织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计划缺额的,依据岗位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政审:全面审查考生档案,同时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及*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县*审批后,由县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所有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

四、具体事项说明

1、夫妻一方为阜宁籍而另一方为非阜宁籍的毕业生,如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可凭《户口簿》、《结婚证》准予报名考试。

2、报考紧缺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计划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其他招聘岗位的专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通用规定)》为依据,按本公告备注栏内的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以2009年8月8日下午6:00时为截止时限,逾期的一概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档案须在政审前转递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报到证》,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列编计划,其责任自负。

4、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来(回)阜就业,对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对考核考察并体检合格的,可直接向县委、县*报批聘用。

5、涉及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县编委2008年第3期《会议纪要》精神,聘用后不具备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508)。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县*网站(*funing.gov*)、红色盐阜阜宁分站(*fndj.gov*)查询。

附表一: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表二: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项目及积分标准.xls

2023年盐城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赴相关高校公开招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本次计划招聘192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 2月2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 2月 22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等执行)。

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招聘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阜宁县人民*网站()、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山西师范大学等地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有到现场报考人员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进入下一步招聘流程,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表、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及考试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田径场)2月26日(上午9:00–12:00)现场通知现场通知山西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二楼大厅)3月1日(上午9:00–12:00)现场通知现场通知3.资格审核

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

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

考生须严格遵守校方*防控有关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科生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研究生岗位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本科生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初步协议。

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

5.体检

体检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

6.考察

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

7.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民*网站和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8.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邮编2244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事业*,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3年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3、0515-87737204。

附件:

1.2023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本科及以上)

2.2023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研究生及以上)

3.2023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23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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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教育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

拓展资料:

1.根据**机构*委员会规定。*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工作部门。

2.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委会、局务会、*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工作。

3.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4.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直中小学机构*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5.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及省、*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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