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租房信息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究竟是什么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究竟是什么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1、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下列相关证明。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接受申请的房源有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康居西城、两江名居、民安华福和城南家园。
民心佳园位于北部新区鸳鸯民心路555号,康庄美地位于北部新区大竹林金通大道500号、502号,康居西城位于沙坪坝区西永康城路2号、4号,两江名居位于北碚区蔡家镇,民安华福位于九龙坡区华岩片区福茄路,城南家园位于南岸区城南中一路2、4、5、7号、中二路1、2、4号和城南西路2号。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表示什么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依据《张家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张家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三)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四)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赠予等市场交易。
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70%。
张家界公租房政策的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人通过、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张家界市廉租房哪个部门负责
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查询张家界市*发布的信息得知,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张家界市廉租房是指*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张家界,原名“大庸市”,湖南省地级市。
张家界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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