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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转让,北京土地交易市场

北京购买平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很长时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所以我们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北京购买平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北京购买平房如何交土地出让金,看一下在这方面究竟有怎样的规定,相信大家看过以后对你日后办理会有一定的帮助。

北京购买平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1、购买平房要交土地出让金的,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主要看你买卖房屋所占用土地是什么性质,划拨地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而出让地则是已缴纳过的。

2、需要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房改房、单位房和超过70年产权的商品房。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北京购买平房如何交土地出让金?

1、购买平房如果买卖的属于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办理土地出让时,其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如果买卖的属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则买方应该支付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2、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即该房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其计算公式为:该套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格*1%。当年是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当年,成本价格市区及郊区不一样。

3、出让金是国有土地权属的经济体现,属地租性质。对商品房来说,当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办理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必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此时*按照土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将一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有条件地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并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

北京土地转让手续要如何办理

在我国土地归*所有,向*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转让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是土地所属权转让。下面为大家介绍北京土地转让手续要如何办理。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买卖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要办理北京土地转让手续,首先交易的双方要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建筑物产权证明、宗地界址点图、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

审查单位接到双方的申请后,办理人员要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之后是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然后需要填写转让审批表,在填写过程中要注意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办理土地转让手续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登记编号审批、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最后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2022

法律主观:

2022年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国有房地产*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

3、*统一实施的*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被*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被*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被*户原土地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

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5、计算土地出让金标准: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

(5)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6)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北京土地转让程序

一、土地转让申请申请人向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由转让方和转受让方共同提出); 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契税等费用的单据;转让土地在远郊区县的,提交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及契税全部缴纳的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让方关于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关于转让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 7、转让方出具的无*查封的证明以及房地部门出具的未预售、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证明文件; 8、转让方和转受让方的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加盖发证部门审核专用章);二、初审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受理申请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转土地出让处。土地出让处对转让文件进行初审,具备转让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批转到土地利用中心;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受理单》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回复文件或意见。三、填写表格申请人在市国土房管局受理申请后,除接到退件通知外,在3个工作日后到土地利用中心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在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并组织安排进行用地现场的勘察。申请人填写完《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后,由土地利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装订成册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土地出让处审查。四、审查、呈报土地出让处对土地利用中心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请局领导审批《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加盖印章后移送土地利用中心。审查、呈报的周期为10个工作日。五、缴款、取件《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批准后,由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在转受让方缴纳转让契税后,申请人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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