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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人才补贴政策2023

11月2日,南浔出台关于公开征求《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阶段性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与9月出台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相比,本次补贴力度有所升级。

补贴对象拟调整为: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在南浔区指定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一方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减半享受。

对此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反馈到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客观地讲,南浔对于人才购房的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响应也较为及时。9月期间出台的政策详见:南浔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来了,附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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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阶段性调整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补贴对象

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在南浔区指定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5万元;

3.本科毕业生: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5万元;

4.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

5.正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50万元;

6.副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28万元;

7.中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8.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

9.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

10.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11.高级工:一次性补贴7万元;

12.产业工人:一次性补贴6万元。

三、相关事项

1.南浔区指定范围指南浔中心城区(东迁街道、南浔镇)、菱湖镇、旧馆街道。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可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在菱湖镇、旧馆街道购房的,专科(高职)毕业生、助理级专技人才、高级工及以下技能人才、产业工人,可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其余类别人才按补贴标准的70%执行。

2.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来湖州市就业创业时间须早于购房时间。

3.补贴对象需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已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但补贴标准低于本办法补贴标准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宅的,可补差享受一次,补贴金额为“本办法补贴金额减去已享受补贴金额”。

4.本办法中的产业工人是指在湖州市各行各业就业创业的人员,需在湖州市范围内缴纳社保。9月23日前在南浔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且签订劳动合同(须有1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进行工商登记从事开办企业或个体户人员(须有1个月以上纳税记录)可参照产业工人享受。

5.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

6.本办法购房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共同购房(除夫妻外)的,每套房只能申请一人。

7.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一方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减半享受。申报补贴时,需双方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否则另一方视为自动放弃。

8.学历需为*承认的学历教育(经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脱产学习取得学历的人员,经认定相当于同等层次的,可按照同等标准申请补助(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申请人如为按揭*的,应在按揭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再申请购房补贴。

10.金融机构和通讯行业(运营商)等由上级*招引、合同签订地和工作地点均在南浔,但社保未缴纳在南浔的大学生及其他人才政策享受按市、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1.垂直管理部门和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办理购房补贴时,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本单位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浔*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凭主管单位开具的有关在职证明且符合除社保缴纳外其他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1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凭学校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在职证明且符合除社保缴纳外其他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不含浔水翰墨住宅小区项目)。

13.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申请购房补贴总额超过50万元(含)的人才,应购买补贴额两倍以上的房产,不足两倍的,按照实际购房价值的50%兑现补贴。

14.购房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因任何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全额退还已享受购房补贴。

15.对属于“卓越企业”范畴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的在浔工作但社保缴纳在外地母*或关联*的员工可凭参保地社保缴纳证明和*出具的相关证明参照社保缴纳在南浔*员工享受购房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阶段性)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3.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技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申请人在湖州市就业的,提供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材料证明。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9.个人承诺书。

五、申办流程

申请人可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南浔区人才服务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请。经窗口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由南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南浔区住建局、南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南浔区总工会等部门进行联审,经审核、公示无误的,12个月内拨付补贴资金。

六、附则

1.本办法替代了浔政办发〔2022〕30号《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中第一条相关内容,已按照浔政办发〔2022〕30号第一条提交申请材料的,执行标准按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与既有的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办法相关政策(浔就创联办发〔2019〕3号、浔就创联办发〔2019〕5号、浔政办发〔2020〕46号、浔政办发〔2022〕5号)不冲突,申请者如同时符合多个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022年浙江湖州市管委会人材引进有机会入编吗

有。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根据查询《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可知,湖州市人才引进要求如下: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所以有机会入编。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013年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3年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湖州*办公室湖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8〕6号)、《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湖人发〔2009〕170号)和《2013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湖委人领办〔2013〕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2013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优先引进各类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发展紧缺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具体目标是:引进紧缺急需人才600名,其中力争引进50名左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骨干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符合先进装备、生物医*、新能源、金属新材、特色纺织、绿色家居、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高效农业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到“南太湖精英计划”、“365”创新团队、重点骨干企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以及其它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国内引进人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

2.企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紧缺专业人才。

(二)海外引进人才

1.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工作两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结合今年人才引进工作计划,采取计划引进和自主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重点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二)积极到外地开展现场招聘。组织有关企业和部门深入到高等院校、大中城市人才市场招聘一批重点急需紧缺骨干人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组织我市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分行业赴外地招聘我市紧缺专业人才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

(三)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网开展网上招聘。加大对湖州人事人才网人力财力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湖州人事人才网站影响力,利用网上招聘及时、便捷优势,及时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及紧缺人才目录,对急需人才跟踪洽谈,积极争取人才来湖工作创业。

四、认定程序

(一)征集引才需求

根据湖州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由相关部门向市内重点企业、南太湖精英计划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征求引才需求,*引才目录。

(二)发布与对接

对外发布湖州年度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符合引才目录的海内外人才与市内相关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对接。市内重点企业和创业创新载体应根据发展需要,多渠道与市外人才开展引才对接,大力引进我市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

(三)申报与推荐

本年度成功对接并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相关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可以向所属地的人力社保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度假区政治处)申报引进人才资助计划。

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的相关企业、创业创新载体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申报,各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各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将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审核汇总名单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李军,*:2032736)。

申报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应提供以下材料:

1.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

2.引进人才的企业或引进人才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进人才的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4.引进人才的企业与引进人才的合作协议(劳动合同);

5.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价与审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进行评价和审定,审定结果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五、优惠政策

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各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

1.可由用人单位给予5-60万的购房补助,补助费用视同奖励,并可在税前列支;

2.对于到市本级工作的,可以提供市人才公寓住房,房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

3.实行工资补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工资补贴,补助时间不超过1年,对于“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的人才,按照上述标准可连续补助3年;

4.当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回给本人;

5.可以参加硕博联谊会等交流平台;

6.其子女就近转入我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录取时予以优惠加分。

7.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事科研项目的,可以给予1-10万元的资助。

(二)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

经审核后,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工资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1年,对于“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的人才,按照上述标准可连续补助3年。

六、其他事项

1.已入选“南太湖精英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成员、“南太湖特聘专家”不列入申报范围。

2.调离我市的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即自动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3.经考核,如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即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4.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享受*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补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入选“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如有违法行为,即取消其入选资格,不再享受本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

5.本办法中优惠政策所需经费,涉及各县的,由县财政列支;涉及市、区的,按财政体制规定的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市直企业在市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在具体*作上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6.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请表.doc

2.湖州市“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汇总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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