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2022年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北方民族大学招收少数民族为主,汉族可以报吗
可以。
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6个民族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共2.2万余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为60%,是*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学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近6万名优秀人才,他们深谙民族文化传统,熟悉民族风俗民情,在民族地区安心工作,已经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的实践者。
历史:
2012年,首批入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14年9月,北方民族大学30周年校庆,学校开通了校庆专题网。
2015年10月,*民委和教育部决定共建北方民族大学。
5月,*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了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名单,北方民族大学*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9年2月11日,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此前学校还获批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经济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会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法律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以上内容来源:北方民族大-北方民族大学概况
2012年宁夏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民委关于“依法治招”及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2012年我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学校国标代码为10742,属公办全日制多学科门类综合性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为***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和国际教育。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成立于1950年8月,195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09年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和获准设立“*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占地2880亩,分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22人,*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各类在校生22000余人。
第五条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有3个*民委重点学科:*少数民族经济、*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有4个甘肃省重点学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格萨尔学、民俗学和宗教学;有4个特色专业建设点:*少数民族(藏、蒙古)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专业;有1个*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有1个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4个*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有4个*建制的研究机构:*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有3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和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
第六条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民族学、社会学、*理论、教育学、*语言文学、*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有关招生政策,全面领导本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年度招生计划的上报与执行;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及落实;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审查;负责对本年度招生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认真开展招生研究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学校本科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约占65%,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不受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执行*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投挡等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相关科目(如外语、数学等)成绩达到最低要求,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原则上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第十六条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专业在甘肃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绘画(*画、油画)、艺术设计专业在甘肃、河北、湖南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甘肃、青海、宁夏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他各省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在各省均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表演(舞蹈)专业只招收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的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在招生录取时,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120%以内,我校对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古、维吾尔语言文学)、汉语言(维汉翻译、蒙汉翻译、藏汉翻译)、工商管理(藏汉双语)、英语(蒙英双语)、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招收用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收用汉语答卷的非民语考生。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高考录取时单科成绩要求:
1、汉语言(维汉翻译、蒙汉翻译)专业高考汉语文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
2、外语类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
3、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属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
4、数学与应用数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专业数学成绩原则上达到及格分。
第二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内地西藏班、*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新生体检依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新生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要进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专业受限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进行专业调整。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条我校学费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实行一学年一交的办法。
文史类各专业、预科(文)3800元/生·学年;理工类各专业、预科(理)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各专业6000元/生·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古、维吾尔语言文学)、汉语言(维汉翻译、蒙汉翻译、藏汉翻译)、工商管理(藏汉双语)、英语(蒙英双语)2500元/生·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即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3000元/生·学年;*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
若甘肃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上述各类收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生完成学业,达到西北民族大学学籍管理有关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邮寄录取通知书
2、登录我校的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三十三条咨询联系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931-2938300
学校网址:**xbmu.edu*
E-MAIL:zsb@xbmu.edu*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730030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电话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0951-2066992,0951-2066335。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特色专业介绍:
*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特色专业建设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工技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材料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全国教育科普基地:化工及机械基础科普基地。
自治区级本科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金融学、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化学与化学工程、软件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北方民族大学
2022年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1407,直属于***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预科学制为一年。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和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北方民族大学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预)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本(预)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和*民委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及就业需求等因素,科学*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录取进档优质考生等情况。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有要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学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上的数据及信息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外语类各专业(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原则上只招收本专业语种或英语语种的考生。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开设英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7个语种,以其它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
第十七条非平行志愿投档时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非高考改革省份的非艺术体育本科专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对比相关考试科目后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对比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依次对比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外语类依次对比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非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高考改革省份非艺术体育本科专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明确的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高分考生并安排专业,无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分配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以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专业组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报考要求
(1)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填报志愿资格线(控制线)。
(2)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使用生源省份的统考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联)考”)专业成绩,执行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同分时,统(联)考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3)以非平行志愿方式(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使用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综合成绩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生源省份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按高考总分折算)占60%的比例计算(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宁夏招生时,考生须取得音乐类或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甘肃、山西、广西、贵州招生时,学校使用生源省份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山东、河北、云南招生时,学校使用生源省份组织的校级专业联考成绩;在浙江招生时,使用浙江省组织的时装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在河南招生时,使用河南省组织的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在湖南招生时,使用湖南省组织的表演类(服装表演)省统考成绩;在广东、湖北招生时,使用广东、湖北省组织的音乐学(类)省统考成绩。
(6)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钢琴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考生的器乐种类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手风琴、双排键、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西洋或民族),其它乐器种类不能报考。
(7)报考舞蹈类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8)生源省份已组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且考生取得专业统(联)考合格证的,我校认可其体检结论。生源省份未组织该专业体检而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①考生须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②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③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无异常,全身无纹身;非“O”型或“X”型腿;着夏装时身体*露部位无疤痕,无色素异常、无皮肤病;
④听力及语言功能正常。考生*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斜视、无色盲、无弱视,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⑤高考体检表中内、外科体检项目全部合格或正常,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等病史。
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参考体检标准为《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请考生对照自检后慎重报考。学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录取后不能转入学校普通类或其它艺术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且体育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我校按统考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择优进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进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第二十三条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由本校负责招生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注明与合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联合制定和实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本校颁发,注明由两校联合培养,合肥工业大学予以认可。
第二十四条报考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60%。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无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本专业与泰国清迈大学联合办学,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
第五章收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每学年学费标准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艺术类动画专业每学年学费8800元,其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8000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学年学费12000元;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16000元(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预科教育每学年学费2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对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复测。经复查或复测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信息网和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zsb.nmu.edu*/)查询录取情况,被录取考生由学校通过邮政EMS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入学之后,学校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方式,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九条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750021
*:(0951)2066992、2066335
传真:(0951)2066992
*:bfmdzs@nun.edu*
北方民族大学*:**nmu.edu*/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zsb.nmu.edu*/
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报名入口
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报名入口:*民委主管部门或银川市教育考试院
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银川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银川市证明(银川市单位工作证明或银川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北方民族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银川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北方民族大学*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北方民族大学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北方民族大学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87dh*/xl/
北方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0951-2066992,0951-2066335。
北方民族大学(North Minzu University)坐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于*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是*民委和教育部、*科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共建高校。
北方民族大学由合肥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入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实施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宁夏回族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截至2018年7月,学校总占地面积1624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7月23日,设有22个学院,开办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共计74个本科专业;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6个民族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共2.1万余人。
宁夏: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导语】考研频道从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民。
2.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②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③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等信息,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院校信息)或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
五、学习年限、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我校内部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八)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十)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750021
*:0951-2068203
学校网址:*yjsc.nun.edu*
*:bmdyzb@163*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范围.pdf
原文标题: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yjsc.nmu.edu*/info/1086/1777.htm
本文链接:http://www.hzrhc.com/html/87958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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