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务员成绩查询,2022年山东济宁公务员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山东]2017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不含地税基层所)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近3年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限部门(单位)*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组织推荐。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咨询招考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详见招考职位表。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
有关报名信息技术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0537-2967983。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jnsi.gov*)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5日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不得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由招录机关负责。对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网上的资格初审手续。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7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时间为3月24日-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地点详见职位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报考指南》。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公告附件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加试“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申论(A类、B类、C类)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农”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nsi.gov*)“2017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济宁市*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报考*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nsi.gov*)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为地税系统基层税务所(中心税务所)公务员的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也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使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八、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nsi.gov*)“2017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审计系统、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在省审计厅、省地税局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jnsi.gov*),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关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
电话请在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3.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537-2967956、2967002
报名技术*:0537-2967983
附件:
1. 2017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2. 2017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3. 2017年济宁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考职位表.xls
4. 2017年济宁市*系统、检察院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5. 2017年济宁市*机关招考职位表.xls
6. 2017年济宁市审计系统、地税系统招考职位表.xls
7.“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初审须知.doc
2020济宁公务员考试考哪些科目
【2020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尚未发布,以下解答参照2019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各地市考试内容安排详见公告信息】
2019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另: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级机关所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报名者还应及时登陆“灯塔-*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阅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网页链接
报考者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申论(A类、B类)
公共科目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在“灯塔-*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
2009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现将2009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经山东公务员考试网(**sdgkw*/)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拥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五)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组织部审定,且符合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见附件。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并缴费方式进行。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志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组织部负责审定汇总。人选确定后,*组织部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
报名时间:2009年 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 2月19日-23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9年2月20日-23日
报考市级机关(含工商、质监、*监系统)的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kzrcw*(*孔子人才网)或**jnrsj-sd.gov*(济宁人事信息网)网站,点击“2009年济宁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或“济宁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加洗1寸照片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要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用人部门不得拒绝按规定自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按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认定手续,招考部门届时到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
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济宁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并在《济宁市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上加盖考试专用章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并缴纳考务费后,于3月10日至14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办法另行规定。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认定手续。认定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现场认定时办理报名确认和交费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以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我市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我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1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的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二)考察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山东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使用:2009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附件: 2009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计划和招考职位.xls
*济宁*组织部济宁市人事局
济宁市公务员面试名单
济宁市公务员面试名单已公布,但需在*查询。
公务员,全称为*公务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就是行政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一个行政单位,一般下属若干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里一小半的人都是从这些下属二级单位借调来的,或者直接就是临时工。正规在编公务员一般只有一半甚至更少。所以,自称在某某局上班也未必是公务员。
公务员的优势:
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
公务员考试是除了高考外的最严格、最公平的考试。考试这个制度被发明后,真是让普罗大众爱的不行,可以说考试选拔都是比较公平的。公务员实行公开化招考,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报考。从公告的发布,到笔试的阅卷,面试官系统抽调,面试现场双抽签,面试当场出成绩等,都彰显了公考的公平公正。
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地区中上。
公务员工资基本处于当地的中等水平,有些甚至是中上水平。对于被私企压榨过的人来说,公务员的时薪简直太对得起工作量了。公务员的工资差异的主要由四个部分:地域差别、行业差别、职务差别、层级差别,刚刚入职的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到手4000-6000,加上岗位津贴、基层补助、交通补贴、工龄补贴等,随着工龄及职务晋升每年调工资。
2012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的要求,现就2012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三天。具体时间:
2012年5月7日–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组织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的监督指导和复审工作。报考*系统、检察院系统、*(含森林*)系统、地税系统的,由济宁市中级*、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局、济宁市地税局分别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济宁市直部门的,由招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机关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附后)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报考部门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一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日制应届专科生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或出具教育招生部门出具的山东生源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二非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
1、*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证明。
2、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
报考限制专业或有学位要求的,必须符合简章规定的专业或学位要求。
3、《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相关证明材料(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的,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四、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缓派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材料并注明缓派原因);“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的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服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志愿服务证原件及整体复印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按规定格式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
二报考全市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报考公务员应提交的材料外,应同时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市级司法局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全市*系统“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供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材料外,应同时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司法考试尚未拿到证书的,应提供市级司法局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韩语六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考生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材料。
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六县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五年或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含试用期,截止到2012年3月1日累计时间为五年或两年)报考的人员,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其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七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机关人民警察和森林*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部门除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济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请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济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另行公布。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的机关或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0537-2967956
七、资格审查部门*
*:0537-
市* 2103143市检察院 3011088
市*局 2960082市司法局 2716995
市地税局 2397623民建济宁* 2332913
**史研究室 2967035**校 288307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67490市财政局 2606033
市国土资源局 2670396市商务局 2312988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239818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14401
市食品*品监督局 3155697
市人口计生委 2715765市环境保护局 2342307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348808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06151
市残疾人联合会 2253872市地震局 2076121
市供销合作社 2216650
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606033
市城市燃气安全检查监督站 3239818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312032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655986
市环境监察支队 2342307
任城区 15725373606兖州市 3413272
曲阜市 4498402泗水县 4365373
邹城市 5212876微山县 8222226
鱼台县 6227968金乡县 8709227
嘉祥县 6868609汶上县 7218932
梁山县 7360180
济宁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1年山东济宁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补录的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2021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2021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有*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与补录职位明确的考试类别、科目一致。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参加补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建”网站(*jnswzzb.jiningdq*/)“录用公务员专题”查询补录职位等相关信息。对补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电话联系。
(二)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3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山东省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182.92.48.100/sdsgvyks2021),填报申请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提交信息后,可查询到报考职位的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5月13日16︰00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和个人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2021年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6︰00,招录机关负责对网上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5:1的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录机关汇总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灯塔-济宁*建”网站(*jnswzzb.jiningdq*/)“录用公务员专题”中发布。
监督电话:0537-2967956,报名技术*:0531-88597886。
三、面试
(一)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排序。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人员可在“灯塔-济宁*建”网站(*jnswzzb.jiningdq*/)“录用公务员专题”中查询面试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济宁*建”网站(*jnswzzb.jiningdq*/)“录用公务员专题”中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2021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2022年山东济宁公务员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须达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_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以上是“2022年山东济宁公务员笔试成绩如何查询”的全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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